土地政策

山东出台意见:明年底实现大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

更新时间:2019-10-16 13:25:59

大型企业是引领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的重要力量,加快大型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提升创新能力,是夯实技术创新体系的基础性工程,对于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记者10月11日从山东省工信厅了解到,《关于进一步推动大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已于近日出台,我省将引导应建未建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支持现有研发机构提升研发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底,实现大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

具体来说,到2020年底,50%以上的大型工业企业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创新平台,拥有国家级研发创新平台的比重达到20%以上;大型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国际专利数量明显提升。

我省将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及新型研发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升级为国家级创新平台;支持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企业研发机构负责人,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机构管理制度创新,试行研发机构财务支出独立核算,自主决策。同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研发机构牵头或参与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

我省将引导企业引进高水平专家组建专家委员会开展项目攻关,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及团队列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传统产业创新类),支持引进专业化管理团队对研发机构进行科学管理。

为更好聚集全球创新资源,我省鼓励企业通过人才引进、技术引进、合作研发、委托研发、建立联合研发中心、参股并购、专利交叉许可等方式开展国际创新合作。鼓励企业到海外建立研发机构,联合科研院所承担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国际标准组织,积极参与制订修订国际技术标准。鼓励和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向国外申请知识产权。

在此过程中,我省将建立健全按产业发展重大需求部署创新链的科研运行机制和政策导向,推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模式、高端装备等的集成应用,支持企业围绕国家及我省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部署创新资源,积极承担国家及省重大创新项目。

据介绍,我省将建立相关部门参与的推进大型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机制,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定期调度研发机构建设进展情况,适时进行工作督导。